大河店乡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2)
第一篇:大河店乡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2)大政发【2011】
91号
徽县大河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徽县大河店乡残疾人基本情况
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
《徽县大河店乡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徽县大河店乡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
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掌握全乡残疾人基本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根据徽政办《关于印发徽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
144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摸底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指我乡辖区内户籍人口中符合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具体是指辖区内户籍人口中已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未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疑似调查对象,对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进行调查登记。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二、摸底调查主要内容
此次摸底调查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状况、社会保障情况、公共服务情况和需求情况。基本状况具体包括姓名、性别、户别、年人均纯收入状况、年龄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特殊情况等10项内容;社
会保障情况具体包括生活来源、住房情况、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保险等6项内容;公共服务情况具体包括康复服务、辅具适配、职业培训、就业形式、增收项目、托养服务、文化活动、法律援助与服务等8项内容;需求情况具体列了19个方面。
三、摸底调查时间
此次摸底调查按照县残联统一安排,从10月上旬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12月10日前,由各村向乡残联汇总上报本村《甘肃省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表》和《甘肃省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12月20日前乡残联向县残联汇总上报全乡《甘肃省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
四、摸底调查方法
1、残疾评定
残疾评定以调查员目测为主,评残标准按照“国务院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所制定的标准执行,对于难以通过目测认定的疑似残疾人,由本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评定残疾为准。
2、入户调查登记
各村调查人员要坚持入户调查登记,按照调查表填写要求,逐人逐项进行询问登记,调查中尽量询问调查对象
本人,对不能接受调查的对象要以家庭成员(监护人)的述说为准进行调查登记。
对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疑似调查对象,对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标准》进行登记(不作办理残疾人证的依据),做到调查全面、真实准确,并按照《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填表说明》要求,逐人填写《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表》。
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暂时未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的残疾人,直接登记。
3、各村调查员在入户摸底调查登记结束后,要及时对《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表》内容进行汇总,并填写《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对收集上来的信息数据,经乡残联验收合格后,组织人员进行数据的录入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残联上报。
五、摸底调查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对现场调查的支持与配合。
(未完,全文共10913字,当前显示14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