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系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几点意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着沟通感情、联络友谊、加强团结、凝聚人心的独特优势,能增强党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当而且可以作好为,服好务。
一、发挥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职能,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是坚持“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方针,加强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尊重无党派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加强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设。二是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会”和“双月座谈会”制度,扩大无党派人士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畅通上下沟通渠道,通过发扬民主,扩大政治参政的范围,调动统战成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不断把统战成员的政治意愿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轨道中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真诚接受无党派人士监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四是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协的协商、会议、提案、监督、视察、调研等制度,使之既能够反映出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能够了解到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五是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团体中的作用,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并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创造条件。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搞好合作共事,真正把不同党派、群体、民族、所有制的力量凝聚在党的周围,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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