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工商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杭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诚信杭锦”建设的现实需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深入实施,把诚信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大磁场、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作为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使诚信成为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生活习惯和价值取向,营造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新型杭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广泛开展“诚信杭锦”宣传教育,普及与诚信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诚信知识。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守法守规、诚实守信的意识,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推开奠定思想基础,积累成功经验。
三、诚信单位试点具体标准
1、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3、政务公开透明,没有虚报浮夸、急功近利、欺上瞒下行为。
4、工作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便捷。
5、干部职工执行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信守承诺,言出必行,取信于民,没有因失信引发的群众上访和“民告官”败诉记录。
7、干部职工诚信比例达95%以上。
8、无群众投诉、举报。
9、自愿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把诚信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抓手,以诚信树形象,旗局党组决定成立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高永忠
副组长:马爱平乌尼巴图党利生梁剑钧成员:各股室所
联络员:武玉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对各股室诚信体系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办公室主任由张凤仙兼任。各股室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机制,强化统筹。一是定期听取各股所落实任务的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股
室要指定一名专职人员为联络员。三是建立诚信建设信息专报制度,各股所每月20日前向办公室反馈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有具体完成时限的工作随时根据完成情况上报。
(三)落实整改,增强实效。各股室所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积极探索诚信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积累试点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使诚信建设工作融入我局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商系统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为全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五、实施步骤
杭锦旗工商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8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完成挂牌,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9日—11月10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工作,
并根据工作进度定期汇报情况。重点完成好以下任务。
1、开展一次“做诚信杭锦人”教育培训活动(6月30日前完成)。
2、组织开展一次“讲诚信、知荣辱”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或其它形式的文艺宣传活动(8月20日前完成)。
3、与全局干部职工签定一份社会诚信保证书(6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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