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考勤办法
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编外合同制工人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勤。其中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等。
一、外出规定
1、因公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时,须向分管领导请示。
2、因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每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需要请假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按日扣发工资。
二、请假规定
1、编外合同制工人出差前,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编外合同制工人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4、编外合同制工人因节假日参加工作,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确认,可以抵事假或安排调休。
三、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编外合同制工人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50元。
⑴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
⑵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⑴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
⑵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
⑶旷工一天。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立即辞退。⑴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⑵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⑶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⑷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⑸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市纪委、效能办查处,影响单位年终考核成绩的,给予辞退处理。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单位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打临时工考勤注意事项元浩公司打临时工考勤注意事项
1、每天至少早晚各一次。观察内容。除了记录做工人数、姓名、日期最好还记录地点以及正在做的事情。同时还应该自行观察一天工作的完成量。
2、在打考勤过程中,有需要的应该让管工陪同,若管工不在的则自己记下后当天与管工核对,遇到与管工讲述的人数不同时应及时与管工核对。
3、
4、每天的考勤尽量能当天输入电脑里以备份。每月结束25号以后到28号以前与管工核对本月做工考勤表,核对正确后统计当月总做工天数,管工与打考勤的人同时签字(需要的话按手印)。
5、
核对签字后将电子考勤表修改正确,本月底发给行政部。
第三篇:总务处临时工考勤管理制度总务处临时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休假制度
(未完,全文共3779字,当前显示12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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