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区别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对实验室的校准或检验工作进行判定。实验室间比对可以自己组织(简单方法:一被测物由其他一个或多个实验室测量后再由自己实验室测量,比对测量结果)
能力验证则需得到cnas承认的机构组织的才行(不能自己组织):
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包括:
1、实验室认可国际合作组织,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等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
2、国际和区域性计量组织,如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等开展的国际比对活动;
3、国际权威组织实施的行业国际性比对活动;
4、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和国家计量院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5、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
6、与cnas签署相互承认协议的认可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
7、与cnas签署相互承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已在cnas备案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8、由其他各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如能够证明其运作符合iso/iec指南43-1《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或ilac-g13《对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能力的要求》,在通过cnas审核后,可予以承认
第二篇: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18081目的
为了确定分析室进行某些特定检测的能力,监控分析室的持续能力,识别分析室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分析室与其他实验室间进行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适用于实验室认可机构安排进行的能力验证试验。3权责
3.1实验室负责人主持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的开展,及对结果进行评价。
3.2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实施计划。
3.3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所涉及的本分析室岗位按照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计划要求,组织开展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
3.4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中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4定义
无5作业
5.1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方式
5.1.1cnas安排进行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对此类试验,本分析室均应积极主动参加,如当时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参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暂不参加;如果没有提出暂不参加申请或申请未被认可,不可无故拒绝参加。
5.1.2本分析室自行组织的与外部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
5.1.3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频次要求
5.1.3.1实验室比对频次按“年度分析室品质管制活动计划”规定要求实施。
5.1.3.2能力验证试验频次按“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和“cnas-al07能力验证领域
和频次表”文件要求执行实施。
5.2验证项目的选择
5.2.1实验室认可机构下达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计划所涉及项目。
5.2.2本分析室自行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项目由质量、技术负责人共同商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客户投诉项目;无法溯源的仪器设备;新开展的检测项目;
使用非标准检测方法的项目;
其他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或有必要的检测项目。
5.3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组织
5.3.1明确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任务后,由技术负责人联系参与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外部实验室,安排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时间,以及核算所需实验经费。
5.3.2技术负责人编制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工作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项目;
参加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外部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的时间安排;经费核算。
5.3.3外部实验室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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