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业绩为主的原则;
2、坚持考核成绩为主,考核小组评议为辅的原则。
二、具体评定办法:
个人申报,年终业绩考核时,师德考核评为优秀者可以个人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要“优”;
3、分数权重系数:
(1)量化积分占90%;
(2)学校领导占5%;
(3)考核小组占5%。
三、几项具体规定:
1、非专业技术考核中上级拨的各类先进指标,以上一年专业技术考核的积分名次,按各组非优秀人员中第一名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如第一名不能满足上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则从第二名开始依次产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先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1)上班时间玩象棋、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被查出者;
(2)未经学校批准或经学校批准超标收费经查属实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早婚、早育、超胎者;
(4)体罚学生或教育失误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致学生逃跑、下落不清者;
(5)偷盗、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给予罚款者;
(6)本年度受党政纪律处分或劳教者。
四、以上方案与上级方案发生重大原则冲突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由学校调整。
第二篇:评先评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线,以创建“和谐医院”为主题,以打造“优质服务链”为举措,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纵深推进“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提高”的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激励全院职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
三、设置奖项和名额
全院各科室及全体职工均可参与评选,其中:
1.先进集体3个;
2.文明服务示范科室3个;
3.优秀中层干部5名;
4.十佳先进工作者10名;
5.科技创新标兵1名;
6.岗位能手5名;
7.医德医风标兵5名;
8.优秀共产党员5名;
9.优秀共青团员10名;
10.优秀护士12名;
11.巾帼标兵10名。
四、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先进科室
评选对象:全院所有科室。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既定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2.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民主评议满意度每月在95%以上。
3.科室环境整洁、舒适,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上墙公示。科室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
4.科室管理规范,模范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各项经济指标,节约成本支出。与其它科室之间协作精神好,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总结、计划,超额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等。
5.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全院前列,业务科室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职能科室工作效率高,完成各项限时办结工作任务。
6.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7.积极开展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落实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至少在一项主题活动中取得前两名的成绩。科室整体考评总分在信息化考核中居全院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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