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荐]
第一篇: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荐]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管理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环卫一体化工作检查考核机制,提高村(居)环卫工作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实施意见。
一、考核管理方法
1、月度日常考核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和加分制,考核评分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每月检查考核评分一次。
2、每月考核评分结果汇总平均计算各村(居)年度考核总成绩。
3、社区所辖村(居)每月考核评分汇总加权平均计算各社区当月考核成绩,各社区月度考核成绩汇总平均计算社区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考核管理方式
1、日常考核管理评分采取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明查、环卫所不定期暗查和管委会单独组织麦收、秋收期间“五大堆”专项清理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2、对建成区范围内的22个村(居)和建成区范围以外的54个村实行分类评分排名,已整体搬迁村(居)不列入考核管理范围。
3、考核管理评分采取表格式评分,参与评分人员在评分表格上签字确认,《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环卫所根据检查情况发至各村(居),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全部拍照留存影像,所有考核资料由管委会环卫办公室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三、考核时间
1、定期明查时间为每月25日至30日,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2、不定期暗查由环卫所根据需要自行组织。
3、每年麦收、秋收期间“五大堆”专项清理行动检查,由管委会根据情况单独安排。
四、考核评分标准
(一)扣分情形及标准
1、“五大堆”清理。村内主街两侧有柴草堆、垃圾堆、粪堆、土堆、沙石堆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其他街巷每发现一处扣2分。村域范围内的县乡路和连村路两侧有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2、池塘沟湾垃圾点管理。村辖区内的池塘沟湾边有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池塘沟湾内有垃圾及漂浮物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3、麦收、秋收期间“五大堆”专项清理行动未及时组织或组织不力,造成村内“五大堆”特别是柴草堆反弹严重的,当月扣30分,并在年度村(居)考核总成绩中累计每次扣15分;次月清理整改到位的,年度村(居)考核总成绩不扣分。
4、村(居)环卫费及时但未全额上的,每欠交1个百分点在村(居)年度考核总成绩中扣20分;未在规定时间但全额上交的,在村(居)年度考核总成绩中每迟交1天扣20分;未及时也未全额上交的,在村(居)年度考核总成绩中每欠交1个百分点扣30分。
5、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在原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6、其他扣分情况。
(二)加分情形及标准
1、加分不列入日常考核管理,直接在年度考核总成绩中加分。
2、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全部新绿化、新亮化、主要街道全部房屋新粉刷美化、文化教育新上墙宣传的,每完成一项加记20分;部分完成的酌情加分。
3、为安丘市或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环卫一体化工作现场,或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
4、年度内被安丘市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0分;
5、其他加分情况。
五、资金奖惩和结果运用
1、村(居)、社区环卫一体化月度考核管理奖惩次月10日前兑现。
2、党工委管委会按照经管站统计年报村(居)户数每户5元设立环卫一体化奖补资金。
3、建成区范围内村(居)月度考核评分成绩最后5名的,扣发当月各村(居)30%奖补资金,平均奖补排名前5名的村(居);建成区范围以外村月度考核评分成绩最后10名的,扣发当月各村30%奖补资金,平均奖补排名前10名的村。
(未完,全文共23386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