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 省科学基金验收提纲
第一篇:牡丹江医学院省科学基金验收提纲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提纲
说明:根据《黑龙江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联发[2011]96号),科学基金是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重点和面上)、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科学基金。本验收提纲是提供给承担省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作为基金项目验收时撰写和提供项目验收材料的参照,依托单位验收初审时的依据。主要内容为:
一、验收依据
依托单位与省自然基金委员会签订的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及指标。
二、验收目的
审查基金项目完成计划任务情况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的研究成果,了解项目结题后下一步继续开展研究工作或申请国家及省、部其它科技计划的具体打算,验收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基金项目。
三、验收内容
1、材料是否齐全,能否指导验收;
完成情况和水平;
3、项目的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及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经费支出是否合理。
四、提供验收的材料
1、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2、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
3、研究工作报告;
4、完成成果的佐证材料(项目形成的专利、论文、专项报告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青年基金和归国留学基金另提供验收申请表一份。
2、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研究成果的
第二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及报告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
为计算机录入专用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三张表格,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准确清楚。
请申请人注意。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中“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项目依托单位须认真核查。必须写入摘要中的保密内容应特殊声明,并说明理由。有关声明和说明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随同纸质申请书一并申报,内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请人未提交声明而被公开的责任自负。
二、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未完,全文共17257字,当前显示14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