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卫生局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半年绩核的通知范文
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半年绩核的
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1]34号)、渭卫发[2011]107号文件及《白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白政卫发[2011]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半年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单位
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和194个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次考核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书及《白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内容:一是党务工作,分别有党建工作、纪检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财务统计、精神文明工会和宣传工作;二是业务工作,分别有公共卫生服务(分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农村居健康档案、慢性病防治、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医疗
(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药品三统一工作)、新农合、爱国卫生、院内管理与建设、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等。
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药品三统一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同卫生院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药品三统一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考核办法
听汇报、查阅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患者)、问卷调查等。
四、考核时间
2012年5月2日至5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2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第二阶段从5月11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由卫生局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并抽考50%村卫生室。
五、考核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考核组,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任务书及考核标准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前,对考核组成员进行考核培训,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分工负责,实名制考核得分。同时,对本院的工作
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书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半年工作总结,以通接卫生局检查。
(二)各考核组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保留好原始考核评分表(原始考核评分表需考核人员和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群众满意度调查、走访群众每村不少于10户,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具体考核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各卫生院考核组要及时汇总考核结果,并将绩效考核汇总表、满意度调查表于5月10日前及时上报卫生局。卫生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财政补助的直接依据。
(五)卫生局各考核组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时也要有具体分工。在基本医疗服务的考核上,要由分管医政、院感和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并从二级医院抽调专家参与,每个卫生院抽查病案不少于10份。在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上,要由分管预防、保健的同志负责,并从疾控中心、妇幼抽调具体负责业务的中级以上职称或业务骨干参与。院内管理和群众评议由各组副组长具体负责,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群众评议调查不少于10人,5月20日前局各考核组汇报考核情况、
上缴汇总表。
附:
1、2012年卫生院半年绩效考核得分汇总表(1-2)。
2、2012年乡镇卫生院满意度调查表。
3、2012年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
4、2012年村卫生室满意度调查表。
5、2012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6、2012年《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7、2012年上半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检查组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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