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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副局长黄晓涛讲话

(2011年4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正值我省开展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也是紧密结合我省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推向深入,本次视频会议内容重要,意义重大。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国家安监总局于2010年对全国10个省(区)的85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情况进行检测调研,结果发现每个企业至少存在15种化学毒物,最多达31种,普遍超严重标,特别是苯、甲醛、苯胺等高毒物质超标更为严重,其中苯超标的企业占89%,最高超标120倍;甲醛超标的企业占77%,最高超标116倍;苯胺超标的企业占70%,最高超标130倍。广东省是全国木质家具制造大省,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约4500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中山、东莞、佛山和顺德等地。其中一线生产员工15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有3900家,占企业总数的87%。一线生产总人数约25万人,其中接触化学毒物约5万人,接触粉尘约12万人,接触噪声约13万人。全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数量大,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多,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高毒物质危害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8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0〕111号)等文件精神,省安委办于去年8月转发了安监总局2010年111号文件,对全省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进行了初步的部署。今年3月,国家安监总局杨元元副局长在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上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结果,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治理我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四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1〕68号),《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总体要求,细化了治理内容,规定了方法步骤,并在国家要求对高毒物质危害进行治理的基础上,增加了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治理内容,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的治理。各地安全监管、卫生、人社和工会部门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既是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既是提高我省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监管水平的重要契机,也是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用工环境,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行动。

二、加强领导,注重实际,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地要加强领导,求真务实,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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