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教育公平,工作公正透明,激励先进鼓励先进,真正使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业务水平高,教学等综合成绩突出的教师干有所得,得有所用,消除人情分,依据学校教师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制订此评先选优办法。
1学校一线教师非一线教师领导干部分开考核,按考核所得分数从高到低统一排对。一年度考核三年有效,如2014年评选先进依据13年考核结果确定先进,2015年评选先进依据14年考核结果分数确定先进,2016年评选先进依据14年15两年考核平均分确定先进,2017年依据14年15年16年三年考核平均分确定先进,依此类推。
2.学校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根据教师总数的10%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如考核在前教师本人自愿退出优秀名额,经学校同意可往下顺延。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按当年考核结果确定。
3学校按考核得分在前教师确定区级或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综合奖人员,名次在前有优先权,三年内只允许一次或得区级或区级以上综合奖机会。
4单项奖的确定在教师量化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该项成绩名次列前者当中进行民主推荐。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5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推荐按学科名次列前者推荐,如不要求按学科推荐按考核分数高者推荐。
6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的推荐按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列前者推荐。
7所有奖项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次机会,市级或市级以上单项奖一次,区级及区级以上综合奖一次
8所有奖项必须经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由于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并有较大影响的
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请事病假,私自串课,坐着讲课,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在工作期间打麻将打扑克上网玩游戏随意饮酒的,不在规定时间打球下棋屡教不改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学校临时性工作拒不完成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大影响的
有三乱行为被上级处理情节严重的
每学期脱岗3次以上,旷工2天以上,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间溜不参加升旗仪式会
议政治业务学习教师培训等累计15次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病假20天以上,事
病假累计15天以上的
违反学校工作纪律和学校要求3次或3次以上
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拒不完成的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的或教师量化考核职业道德一项0分的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同时撤销三年内所得先进和考核优秀9区级及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在中层或中层以下干部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上级文件执行。
校级优秀教师按教师总数10%确定,班主任占45%,科任占45%,其他人员占10%,获得区级以及区级以上的先进教师不再参评校级先进。每年教师节评定1次。
10优秀教师名额确定比例,区级先进评选至少保证1名班主任当选,之后必须保证一名科任教
师当选,其他名额按分数高低确定。
11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与上级文件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
行。
朝阳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3.9.1
第二篇:教师评先选优制度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松山中心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凡是达到以下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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