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考风考纪管理的规定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的考试环境,完善学生成绩评价体系,倡导积极向上的学风考风,使资源与材料学院的学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本规定。
一、成立资源与材料学院考风考纪领导小组,结构如下:
组长:齐西伟
副组长:何双雷李明亚周秀艳马振伟单旖旎成员:杨凝于亚男
二、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加大力度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把学生的投机心理消灭在萌芽之中。如发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对涉事学生及班级进行以下处理:
1.
2.该项考试成绩为0;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学生相应处分;
3.
4.取消该同学一年内推优入党资格和获取奖学金的资格;将违纪或作弊事实通报家长;
5.取消该学生所在班级一年之内获得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资格,并减少评优评先资格;
6.如该学生是学生干部,将取消该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的资格;如该同学是积极分子,将取消该同学的积极分子资格;如该同学是预备党员,将延期转正;如该同学是正式党员,将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
公开检讨,视其态度决定是否给予党内处分;
7.如第二次发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则取消该同学在校期间入党资格和评优资格;
8.在各项国家级考试中,如发生作弊行为,一律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将作弊行为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学位授予、出国、贷款和公务员考试。
希望广大同学在考试中严格自律,认真备考,做出一份属于自己的诚信真实的人生答卷。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另附:资源与材料学院考风考纪承诺书
资源与材料学院
2012-9-2
5[附件]
资源与材料学院考风考纪承诺书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树立大学生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的良好形象,本人在大学期间所有考试中庄严承诺,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尊自爱,自省自律,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并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按照规定时间入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关闭手机并远离身体;
[2]保证不抄袭他人答案,不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不使用任何方式传递试题内容或答案;
[3]保证不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写在考场的桌、椅上,抽屉内或衣物、肢体上等考试不允许的地方;
[4]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纸条;
[5]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交换试卷,不传递资料、纸条,不将他人的试卷拿来抄袭,也不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
[6]保证不在试卷、答题纸(卡)上写他人的姓名;
[7]保证不窃取试卷、答卷、标准答案;
[8]保证不请人代考、不替人考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下学期奖学金及一学年内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2、取消一学年内推优入党资格;
3、如是学生干部,将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4、作弊情况及处理意见将告知家长;
5、取消所在班级下一学期评优资格。
承诺人:学号:
日期:
第二篇:严肃考风考纪的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的管理规定
一、学生必须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经批准免考、缓考或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者外,不得擅自缺考。
(二)、考生须持二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后应先签到并按监考人员要求入座,将考试的有效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三)、考生因故迟到,应向监考人员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才能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能参加考试,不论何种原因,迟到者不能要求延长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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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