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堼上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大堼上中学2018.5.3
大堼上中学2018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杨津庄镇中心校对我校划定招生范围。
2.属地管理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由杨津庄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市、区收费政策,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青
成员。王春明苏成保孙玉占冯井方吉玉富张瑞李艳荣王辉。
三、报名时间
1.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报名。时间安排。6月21日、22日(周
四、周五)。
2.本区户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镇乡初中的镇乡小学毕业生,需在毕业学校填写《2018年回户籍镇(乡)升学联系信》,然后持联系信到户籍所在地镇乡中心学校办理升学手续。
时间安排。6月25日至29日(周一至周五)。
3.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需到实验中学报名并审核手续。
时间安排:6月26日、27日(周
二、周三)。
4.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提供由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加盖学籍校公章)。升入镇乡初中的到镇乡中心学校报名并审核手续;升入直属初中的到实验中学报名并审核手续。
时间安排:6月28日、29日(周
四、周五)。
四、报名手续
(一)镇乡初中报名手续1.本镇乡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镇乡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镇乡、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五、手续审验1.初审
本区小学毕业生的报名资料由报名学校负责初审。一是审核资料是否齐全,二是审核资料真伪,必要时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对或实地调查。
各校需于7月2日(周一)前完成初审工作。
2.复核
升入大堼上中学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手续报杨津庄镇中心学校复核。经复核批准后,我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六、录取与通知1.录取
全区所有初中校均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使用复核后的信息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周五)前完成。
2.通知
(未完,全文共8914字,当前显示14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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