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止进村通知
广大村民朋友们请注意,广大村民朋友们请注意:
当前小麦即将收获,大家的辛苦也将有所回报,但也是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的时期,羊流镇农粮种植面积在亩以上,以往大量秸秆、柴草进村入户,造成了很大的火灾隐患。去年1—8月,由秸杆引发的火灾就多达起,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自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以来,在大家的努力下村内面貌有了极大的改观,若此时秸秆进村,前段时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直接焚烧秸秆将造成以下危害:
1、直接危害人的健康。焚烧的浓烟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可致人产生咳嗽、胸闷、流泪、支气管炎、呼吸道疾病和红眼病等病症。
2、引发火灾。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树木、电线杆附近。
3、引发交通事故和污染大气。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遮天蔽日,容易引发公路和航空交通事故,同时也污染大气。
4、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收益。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
为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故意纵火的违法行为。
三、严禁秸秆进村,需将秸秆在村外指定地点和田间地头堆放
四、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将责令其立即停烧,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
24小时举报电话:74422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羊流镇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禁止焚烧秸秆禁止焚烧秸秆宣传动员大会讲稿宣传主题---禁止焚烧秸秆,保护我们的家园
一、什么是秸秆。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它农作物(通常为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农作物光合作用的产物有一半以上存在于秸秆中,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是一种具有多用途的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秸秆也是一种粗饲料。特点是粗纤维含量高(30%-40%),并含有木质素等。木质素纤维素虽不能为猪、鸡所利用,但却能被反刍动物牛、羊等牲畜吸收和利用。
二、焚烧秸秆的主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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