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昭阳乡(镇)南沧
村(居)委员会
乙方: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为全面施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兴化市《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承诺书。
甲方承诺:
一、负责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免费提供宣传材料。
二、为乙方依法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提供相关服务。
三、协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兑现乙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政策。
四、免费为乙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五、为乙方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在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方面,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新技术推广、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优先承包集体种植、养殖业项目。
六、依法落实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乙方承诺:
一、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依法生育。
二、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主动到村委会申请《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登记并及时到
乡镇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三、持有《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四、生育后,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知情选择,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五、主动参加乡镇、村(居)组织的计划生育相关服务活动;外出工作、生活的成年育龄妇女,主动到乡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未领取结婚证生育或未经市卫计委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及政策外生育的,本人自愿按国务院《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承诺一式三份,乡镇、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男方:
女方:
二0一六年
月
日
第二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xx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xx县xx镇工贸社区(签章):
法院代表人(签章):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xx镇工贸社区组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贸
社区村民自治章程》《工贸社区村民村规民约》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村民大会,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现就人口和计划生育诚信计生,达成如下承诺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为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到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一孩生殖保健
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根据乙方提供的《婴儿出生医务证明》甲方出具《落户申请表》及时为
乙方出生婴儿办理落户手续。
3、如乙方出现临时困难,甲方接到乙方反映后,出具《临时救助申请审核
表》及时为乙方到社会事务办办理相关临时救济手续。
4、在农村危房改造,生态家园建设项目申报方面,甲方优先为乙方进行申
报,并到镇危改办和生态办追踪,落实项目
5、甲方对乙方负责联系镇卫生院,负责提供接送孕产妇到镇卫生院进行分
娩住院,确保乙方宝宝顺利出生。
6、为乙方提供办理各种贷款(助学、住房、农业生产),接到乙方申请后甲方负责协调信用社,根据乙方信用程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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