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灵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灵台”建设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2006‟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平安单位”创建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政治综治部门,组织单位职工、家属居民,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单位、个人财产和生
命安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二、思路目标
“平安单位”创建的思路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8年用三年时间,单位内部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不发生”的目标,营造单位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单位内部达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有力,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和职工、家属安全感明显增强,建成“平安单位”。
“六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与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利用媒体宣传依法治国治县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从事单位综治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遏制”。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以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和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不发生敏感时期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不安全事故;不发生“法轮功”、“门
徒会”人员;不发生在行业管理上执法违纪。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抓好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局里成立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机关内部、下属单位、辖区职工、居民住宅区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每年坚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专题讨论研究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每季向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学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禁毒、反邪教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促使职工综治意识的提高和巩固;每季进行一次综治、消防安全工作检查,不断加强安全防范监控措施建设。把治安、禁毒、反邪教以及消防安全工作诸为一体,和其它工作一样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努力创建平安单位。
二、完善措施,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政法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岗位与责任一致的原则确定区位安全和消防管理责任。系统内共确定综治、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管理部位6处,即: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胡家塬转播台、单位内部、职工家属楼和居民住宅区,各部位按领导分工及职工定岗成立管理小组,对各部位行使直接管理责任,并与局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和“五个不发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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