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模版]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交、直流输变电设备缺陷的全过程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sg10007-200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技术规范
q/csg10008-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q/csg10010-2004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q/csg20001-2004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q/csg20002-2004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
q/csg20003-2004发电运行管理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3.2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者。
3.3重大缺陷。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3.4一般缺陷。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3.5缺陷降级。对上报的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经过一定的处理(包括通过调整缺陷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危急程度有所下降,但未能达到彻底消除的情况,通过缺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将缺陷级别降低。
3.6运行部门。指直接负责设备运行维护的部门。
3.7检修部门。指直接负责设备检修及缺陷处理的部门。
3.8调度部门。指按调度管辖范围直接负责设备运行调度的部门。
3.9输变电设备。指110kv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内母线、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电容器、电抗器、避雷器、互感器、输电线路(电缆)、220kv及以上厂(站)用变压器以及相应的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装置、通信及自动化设备、换流器、换流变压器、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平波电抗器、接地极、直流控制保护设备、串联补偿设备等。4总则
4.1为指导和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4.2设备缺陷管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缺陷原因未查明不放过、缺陷没有得到彻底处理不放过、同类设备同一原因的缺陷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到控制源头、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4.3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缺陷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设备缺陷的处理效率,强化监
督考核、统计分析的功能,为制定大修技改计划、反事故措施和设备选型提供依据。
4.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缺陷。
4.5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的备品备件管理,确保运行设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以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4.6缺陷处理的时限要求。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且不应超过24小时;重大缺陷一周之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半年内安排处理。5职责
5.1公司生产技术部职责
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a)负责组织制定并修编缺陷管理相关标准;
b)指导并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c)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会议;
(未完,全文共17575字,当前显示14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