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检修车间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并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人员是动车段将检修车间动车组部分检修任务给予劳务人员作业和引进并编入车间班组管理的劳务人员。
第四条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杜绝违章违纪等行为,有效控制动车组检修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岗位管理
车间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检修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北京铁路局及北京动车段红线管理制度、车间规章制度宣讲等),车间对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劳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车间班组长负责对劳务员工实行考核管理。班组将考核结果上报车间,由车间形成文件,将考核结果上报段,由段对京辆装备公司进行考核。
第二条绩效考核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月(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绩效考核一般应当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安全生产、超值贡献、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
第四条绩效考核等级分一般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档次。原则上,当车间及班组对劳务人员考核为不称职,对劳务人员进行终止或更换劳务人员。
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照车间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由车间给予相关解释。情节特别严重,触犯路局及动车段规定的安全红线制度的,对劳务人员终止及退回,对劳务人员上报段申请退回更换新人。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给车间其他人员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违反政策法规,违反车间规定的,挥霍浪费车间资财,损公肥私,使用车间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后不能胜任工作的,重新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履行派遣人员退回手续,退回到京辆装备。
(七)在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
(八)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九)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三章基本行为准则第一条着装及礼仪
(一)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和岗位要求着装,保持衣冠、头发整洁。
(二)上班前不得饮酒。
(三)注重礼仪,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维护用工单位的集体荣誉和对外形象。
第二条基本行为准则
(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聊天。
(二)应当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和破坏工作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平等、信任、协作、健康的员工关系。
(四)自觉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熟悉业务,高效率的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五)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得在工作区域进食、吸烟,禁止聊天、高声喧哗。
(六)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盗用或非法挪用车间财产,维护集体利益,。
(七)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车间资源谋取私人利益第四章安全措施:
1.安全培训及准备工作。一是劳务人员必须携带和段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到检修车间报到。二是派遣至检修车间的12名劳务人员必须接受检修车间的三级安全培训,并及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劳务人员必须固定,不可随意调配或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及时跟车间方面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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