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大全
财务收支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企业要实现财务收支目标,必须完善和规范审批行为,进行事前控制,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制
中心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由中心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有关职责权限和范围予以授权。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指日常的正常性财务收支审批授权。通常的做法有:科目负责制、工号负责制、项目负责制等。特殊授权是指视财务收支的用途、性质及金额大小而采取的特定审批授权。通常在财务年度总体收支计划、重大经济事项等方面,一般采用集体决策方法。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权限及范围
l、行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财务收支工作的集体监管。中心财务年度收支计划及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行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
2、单位领导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在批准的计划额度以内实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1)、党政领导对其分管切块费用范围以及按所分管掌握的计划进行审批。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计划指标内、并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审批。同时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支出视其用途和性质由行政主要领导批准。
3、科目(项目、工号)负责人员只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三、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l、根据上级文件、计划、预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审批本单位年度财务总体收入、利润计划及重大财务收支经济事项。包括:
(1)、年度财务收入、利润计划;
(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基建项目立项、预算及资金筹措计划;
(4)、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根据权限逐级上报;
(5)、年度更新改造和大修立项计划;
(6)、房屋、建筑物、涉及安全生产设备需转让或报废等处置的批准。
(7)、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2、根据年度财务收入、利润计划、领导分工范围对日常的财务收入、利润计划进行分劈并授权予科目(工号、项目)负责人。
3、科目(工号、项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4、审批人员审批的经济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各类原始单据内容齐全、计算准确。原始单据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必须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物资申请计划等相符。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附验收证明。
5、审批的各类经济事项必须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6、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各种经济事项的审核确认。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对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逐一核其方可据实出具验收证明。
7、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审批统一由人劳部门归口,行政一支笔审批。
8、上下班交通费由人劳部门、房管部门核实审批。
9、因公乘坐飞机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在票据上签字审批。
四、审批人员责任
1、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对本单位的总体财务收支审批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切块财务收支范围负责;各部门、各科目负责(工号、项目)人对自己分管的科目(项目、工号)范围内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负责。
2、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对审批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政策。
3、审批人员超范围、越权审批,视同无效。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应由审批人员负相应的经济责任。超开支标准、超开支范围的,财务拒绝报销。对弄虚作假的,应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财务收支审批的监督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应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主要有以下方面:
l、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业务,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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