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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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务监督委员会“六有”标准0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0
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0
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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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和程序0
6、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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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0
8、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9、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10、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
11、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12、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管理制度
13、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六有”标准
一有3或5名专门人员;二有明显标版;三有办公场所;四有章印;
五有工作制度;六有活动记录。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1、参与权。村“两委”会研究村务、党务工作会议,须通知村务监督委员会派员参加,但不参加表决。
2、监督权。监督村“两委”会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任期目标、村级事务管理以及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要求村及时将党务、村务和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两委”会反映;参与县村级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对本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全过程;每年组织一次村民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3、检查权。有权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委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意见,或绝大多数村民的要求,对重大村级事务跟踪了解、核实情况,并进行反馈。
4、质询权。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意见,或绝大多数村民的要求,就有关重大问题向村“两委”会提出质询,要求对有关具体事项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并及时反馈。
5、建议权。可对村“两委”会研究的议题提出建意性意见;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会必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可根据绝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就有关重大问题向村“两委”会提出建议,村“两委”会必须作出是否采纳的明确答复,然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回复。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支持村“两委”会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会工作的误解。
3、每年年底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4、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委员会工作接受镇纪委的指导,每半年向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6、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7、督促村民执行《村民自治章程》。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法监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负责。主要职责是:
1、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对村级重大事项要全程跟踪监督;
2、审查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情况。参与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和公开日逐笔公开情况。对村所有的开支票据和村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3、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督促村委会整改;
4、监督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及工作情况;
5、加强对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对村委会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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