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重点-局部漏题-情报局 临时工
第一篇:商业银行重点-局部漏题-情报局临时工商业银行复习重点
考试题型:
一、单选(15道,共15分)
二、多选(10道,共20分)
三、计算题(2道,共16分)
四、简答题(4道,共32分)
五、案例分析题(1道,17分)
简答:
1、《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p28)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
(1)提出了统一的银行资本的定义(双重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2)据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资本充足率
(根据资本与风险对称的规律,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应建立在资产的风险等级之上。)
(3)规定资本充足率的目标比率(核心资本充足率>=4%,总资本>=8%)(4)过渡期及实施的安排
2、内源资本的优、劣(p36)
3、若银行资本不充足,可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它。
4、银行短期借款的种类中,哪两种优先选择。原因。(p52)
5、同业借款与回购协议的异、同。
6、简述影响商业银行贷款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哪些。(p98)
7、阅读材料,问银行提供哪两种国际信贷业务合适。进出口押汇、出口信贷(p182)
8、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变动与银行净利息收入变动之间的关系(p20
7、208)
案例分析:
阅读下列资料并思考下列问题(简单用一两句话概括):
宁波市一名无业人员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和他项权证,先后向宁波的12家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骗取信贷资金707万元人民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这起宁波12家金融机构集体“失足”事件中,暴露出金融监管中存在的漏洞。
45岁的曹建江家住宁波江北。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曹建江使用伪造的宁波江北区甬江镇永红村地洋漕一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和他项权证(房产已经抵押的证明),先后向广发银行宁波支行、鄞州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上海浦发银行宁波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灵桥分理处、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和鄞州支行等12家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以个人助业贷款、个体生产经营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名义实施贷款诈骗,共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人民币707万元。
2003年5月,曹建江第一次出手,在鄞州银行城西支行顺利贷款50万元。当时,曹建江是经“赌友”——在某金融机构工作的朱某介绍,同鄞州银行城西支行一主任直接接触的。“我有一套房子,在江北区甬江镇永红村,建筑面积483.25平方米,向你作抵押,想多贷些钱。”曹建江开门见山地向主任提出要求,并出示了事先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主任看后提出要到实地看房。曹建江当即陪同其到现场。主任对一至四楼所有房间一一看过。实际上,曹建江早已卖掉这些房子,只是自己还留了一套大门、后门钥匙。根据事先约定,新房东要到6月份来办交接手续。“最多只能贷50万元。”主任说,“超过这个数,要到上面审批,手续比较复杂。”曹建江为了尽快把钱弄到手,只好答应贷50万元。主任叫来信贷员与曹建江具体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办好这些手续后,信贷员提出一同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曹建江考虑到如果一道去,自己所提供的假证要被发现,便说:“今天太晚了,加上我同江北房管局的人认识,这事我自己去办吧。办好后,我送过来。”当天,曹拿走了所有办证资料。
曹建江通过街头电线杆上的办证广告,打电话联系办假证。一天后,他项权证办妥,50万元贷款顺利进入曹建江账户。就这样,宁波市公安部门在调查时发现,曹建江在一次次用假证骗贷过程中,总是设法利用熟人关系,麻痹对方,达到骗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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