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畈中学2016年秋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和学校组织评审,下列同学将列入2016年秋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象:
吴莉吴晓琳张米雨姚雨田文卿孙慧敏谢旺邓艳芝冉春香张境孟湘莹冉启云秦升宇易弘扬王孜娴易梦雪肖子昱谭鑫萍袁冬林阮智文阳鑫李鑫艳方琳王滔王洋李烨徐少杰李雨向杨阳易明明闫鹏张智强冉启辉徐梦玲王世云方玉容闫晓庆李鑫宇杨再心闫雅雯张沁蔡金香伦秋霞彭清华
以上同学学校将报请上级机关核实批准并最终确认。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5日举报电话:4511186
雅畈中学
2016年11月28日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在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家庭的两补卡上,受助学生的家长在收到补助金后,填写反馈卡交到学校存档。2011年,我校共有230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5000元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反思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反思
(未完,全文共3773字,当前显示12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