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办法(定搞)
第一篇:重组办法(定搞)开阳县煤矿资源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煤重组办发〔2010〕1号
开阳县煤矿资源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开阳众安煤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煤矿资源整合重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煤矿业主:
《贵州开阳众安煤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12月8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阳县煤矿资源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贵州开阳众安煤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实施办法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煤炭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资源就地加工转化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实施意见》(开府发[2010]27号)和《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开府发[2010]35号)精神,为推进我县磷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县内磷煤化工发展的原料供求,切实解决县内煤矿企业因投资能力不足、产能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不高、技术力量薄弱、大多数煤矿在2012年底面临被产业政策关闭等问题,我公司拟对县内部分煤矿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为积极稳妥推进此次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整合重组原则。此次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工作在县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双方利益、积极稳妥推进。
二、整合重组企业范围。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由贵州开阳众安煤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选择收购开阳县境内的合法煤矿(被列入关闭的煤矿不在此列)。
三、整合重组方式。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进行。
四、资产收购的总体办法:
(一)收购价款的计价公式
收购煤矿资产总价款=有形资产价值+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
款+适当补偿
(二)有形资产价值的核算办法
由县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
(三)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款计价公式
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的地质储量-消耗的资源量-浪费的资源量
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款=
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的地质储量
×国土资源部门核准
的应缴采矿权价款
(四)其它适当补偿的计价公式
1、有形资产的补偿办法。经中介机构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后,给予不超过有形资产评估价值20%的补偿。
2、采矿权价款的补偿办法:补偿金额=剩余资源量×3元/吨-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款
(五)煤矿企业业主合法性的确认:以工商部门注册的出资人为准
(六)有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与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相符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井巷工程、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各项软件资料所形成的账面值(软件资料提供合同、相关票据及相关资料)。所有有形资产需由收购方、煤矿业主和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
(七)剩余资源量的确认办法。剩余资源量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储量核实报告》中明确的资源量减去煤炭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源储量和技改扩建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施工造成的资源破坏和浪费的资源量。剩余资源量由县整合重组工作组确认。
(八)欠缴采矿权价款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欠缴的采矿权价款及产生的滞纳金和资金占用费,由原煤矿业主自行缴纳(或由收购方在转让价款中代扣代缴);其它债权债务由原煤矿业主自行负责。
(九)矿权获得的确认办法。无论煤矿企业业主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的矿权,均按照此计价办法进行。
五、整合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缴纳
在煤炭资源整合重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交易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六、整合重组的工作程序
(未完,全文共9300字,当前显示14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