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临时员工的管理,提高临时员工的工作效率及作业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中介派遣或自行招聘的临时性劳务工。第三条
奖惩方法
1、奖励
(1)分拣岗位奖励
a、当日分拣量大于1500件,小于2000件,且分拣差错率小
于千分之一,当日奖励现金20元;
b、当日分拣量大于2000件,且分拣差错率小
于千分之一,当日奖励现金50元。(2)整合岗位奖励
整合日作业产量大于5000件,且工作态度端正、作业质量达标,
当日奖励现金20元。
2、处罚
(1)凡有违反《仓储作业差错绩效扣罚》规定者,以规定进行现金扣罚;
(2)各岗位最低小时作业效率如下,凡个人作业效率低于以下数量者,须立即进行人行更换。
第1页共1页临时工奖惩管理办法
岗位最低小时作业效率:a、分拣:120件/小时b、质检:70件/小时c、包装:55件/小时d、扫描:120件/小时e、上架:80件/小时第四条适用期限
以上奖惩办法适用期限为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
第2页共2页
第二篇:南关小学临时工奖惩管理办法南关小学临时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校临时工的管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临时工指因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等工作需要而雇用的门卫、学生食堂炊事人员、教学楼、宿舍楼及餐厅的保洁人员等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二、招用原则及管理
1.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确有必要,职责明确、统一管理的原则。
2.学校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学校总务处负责临时工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
三、招用临时工的条件和办法: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2.招用临时工,应先由总务主任提出临时设岗申请和临时工人选,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3.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对临时工进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
4.劳动协议或合同期满,总务处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四、奖惩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能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3.能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4.个人卫生情况好,能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5.爱护公物,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
6.服从学校领导和主管人员的安排。
(二)奖励:
1.在上级领导的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学习中所属工作受到褒奖的每次奖励20元。
2.能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的每次奖励5——20元。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的奖励10元。
4.爱校如家,能顾全大全,有眼力,除自己的分内工作外,能主动帮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力的事,或能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的,每次奖励10——30元。
5.能虚心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态度诚恳、任劳任怨,每学期奖励10元。
(三)处罚
1.不能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工资5元,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的每次扣5元。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每次扣除10元;
3.服务态度差,与师生无理争吵的每次扣10元。
4.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20元。
5.上班时间干私活的每次扣5元。
6.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0——20元。
(未完,全文共6858字,当前显示14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