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规划
为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和谐发展理念,以突出我市特点,突出可操作性为准则,制定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把人口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思路
今后五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和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符合率、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责任指标以内,严厉整治出生性别比失衡。提倡优生优育,明显降低可以预防的、高发的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着力于宣传教育,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提升村自管理水平,拓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双向协作,拓展优质服务与利益导向,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和落实以下方针:
──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健康素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
鼓励晚婚晚育,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
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在抓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
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拓展优质服务与利益导向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兑现奖励扶助政策,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以及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计生部门的技术协作。继续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抓好生育关怀基地的规范化运作及项目实施。大力发展早期教育,创建“国家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形成完备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早教服务体系。
(三)”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
1、人口总量目标。预计到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111.0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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