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和谐社区建设报告
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为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与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我州及时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州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德宏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德宏州社区建设工作自2002年启动以来,全州社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得到了较快发展。2008年底,全州顺利完成了第三届社区居委会和党组织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了259名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截止2009年底,全州共有一个街道办事处、37个城市社区、833个居民小组,社区所辖人口近30万人,其中流动人口近8万人;有专职居委会主任37人、副主任38人、居委会工作人员419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54人、社区志愿者563人。
2007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
设。主要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不断健全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民自治、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加强了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州及各县市在原有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各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力量,明确专人负责;2008年10月,召开了全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州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做了部署,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发挥各自作用;切实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建立和完善社区建设责任制度,建立了党政领导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联系帮扶社区制度。出台了•德宏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帮扶社区指导意见‣•德宏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德宏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社区社会民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州广泛开展了居民自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是完善居民民主选举制度。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范围,在社区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层层推选的基础上,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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