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在项目上使用的特种设备达到规范运行,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保持特种设备完好率,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延长特种设备使用寿命,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坏,保证生产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
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违章操作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部经理和项目部经理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设备管理部经理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篇: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铁城南-物[2017]4号
关于下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d7-ta02标项目部土建2工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及过程控制,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南京项目部现场施工生产平稳有序,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一安【2014】
224号)、<关于修订《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一城【2013】
97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南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d7-ta02标土建2工区的自有特种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外协队伍自带的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在本项目部使用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包括其所有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1、南京项目部土建施工特种设备
1.1、针对本制度所规定特种设备,南京项目部按照施工工序所配置计划中所包含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2按以上定义本项目起重设备有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
2、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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