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高新集团公司工会福利制度
为了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充分体现公司工会组织对广大员工的关心和照顾,增强凝聚力,特将员工(含离退休员工)福利以制度的形式制定出来,以便执行和接受员工的监督。
一、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常高新集团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不适用。
二、具体细则
1、每年员工过生日,工会发放礼券(或礼物)300元以示祝贺。
2、每年“六一”儿童节,给予当年员工有14周岁以下子女的,发放过节费(券)200元。
3、凡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经知会工会,由工会致新婚贺仪500元。
4、凡员工生病住院、女员工分娩,由员工知会工会后,工会将派员前去探望,送上一束鲜花及1000元以示慰问。
5、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岳父母)不幸去世,由员工知会工会后,由工会派员前去吊唁,赠送花圈及1000元以示慰问。
6、凡员工子女考取大学,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工会给予2000元祝贺金。
7、每年春节前,工会应组织上门对离退休员工进行慰问,标准为1000元(礼物或礼券)。
8、对于经济困难或遭遇突发性状况的员工,经本人申请,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将酌情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助。
9、本制度原则上每一年作一次修改,并经讨论后执行。以上制度,经讨论通过后执行。
常高新集团工会二00八年八月一日
第二篇:工会福利制度工会福利制度
根据公司的实际,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努力搞好员工会员的福利工作,关心会员生活,充分体现公司和工会组织对广大会员的关心照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营造会员温馨之家,特制定此制度。工会福利将根据绩效不同,月务年限不同而所区别。具体如下规定。
1、每年元旦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节日内班中工作员工,按规定发放节假日补贴,每年的“三八妇女节”适当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2、从关心会员健康出发,会员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集体组织常规健康体检一次,费用控制在200元—300元左右。
3、员工在到公司入会后过生日,工会将适当赠送生日礼物一份。
4、会员在参加工作中因工受伤,有关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去世,工会将与慰问,并给慰问金500元。
6、员工新婚工会将代表公司向员工赠送礼品或礼金,控制在600元左右,双方同在公司工作的将享受一份待遇。
7、会员因病、因伤(女会员计划分娩)工会派人前去看慰,并购慰问品或送慰问金,费用控制在100元—300元。会员本人住院因交住院押金困难时可向工会申请借款1000元,在出院后2个月内还清。
8、会员在入公司参加工作1年以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分批组织外出旅游。
9、会员在参加工作半年以上本人和家庭,如遇重大事情,如重大病情,重大灾难,凭依据花费和损失在8万以上,工会将组织慰问,视家庭的困难情况,工会适当组织内部和社会捐助活动。
此规定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工会经费的支付能力和会员的愿望,经公司工会、经公司行政、及会员代表会议讨论后实施调整。
此规定由公司工会拟定,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讨论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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