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为把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现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政策通报给您们,请您们配合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我县“两免一补”的实施
(一)、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因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享受西部待遇,所以我县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全额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2012年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小学525元/年·生,初中725元/年·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央补助标准小学90元/年·生,初中180元/年·生。
(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范围。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须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列入补助范围。
2、补助对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资助:(1)、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2)、孤残学生(特教学校学生);(3)、烈士子女;(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学生;(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补助标准。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即小学生每年1000元/生,初中生每年1250元/生。全年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两次进行发放,发放金额小学为500元/学期·生,初中为625元/学期·生。
为切实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管理,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真正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省、市、县教育和财政部门对各地“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情况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两免一补”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8629905。
凤台四中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二篇: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国务院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主要由中央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均享受此项惠民政策。省委、省人民政府为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由省财政按照中央补助标准对国家试点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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