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格式
近年来,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逐步抬高,已经于2006年10月1日生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为全面、规范、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是否具备设立安全条件,笔者就如何准确、规范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经广泛地收集资料,结合部分建设项目的要求,归纳总结了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编写心得。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内容
进行编制安全条件论证首先要确定基本工作内容。界定需要论证建设项目,详细了解其主要生产工艺和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然后分析其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其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若以上三个方面的影响均未超过要求,则认为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1概述2.1.1建设项目概况2.1.1.1项目概述
着重介绍项目选址、自然条件、周邻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方案、土建工程、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劳动定员、公用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2.1.1.2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简要介绍项目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投资规模、赢利能力、投资回收期等2.1.1.3面的内容
安全条件论证单位及人员资质。虽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对此无特殊要求,但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仍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工程咨询机构进行编制,编制人员应为国家注册的安全评价人员或咨询工程师。
2.1.2安全条件论证目的2.1.2.1建设项目是否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内;
2.1.2.2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场所、区域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2.1.2.3周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2.1.2.4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
2.1.3安全条件论证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了解当地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准确掌握其要领,是做好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的基础。安全条件论证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文件要求;
(3)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2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2.2.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主要危险物质的危险有害性及其等级划分。首先列出所有危险化学品的msds,再分别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危险化学品名录》等标准、规范对各危险物质进行分级定性,并明确界定企业应当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
(2)对生产过程中和生产装置内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重点分析其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不能漏项。
(3)项目建成后是否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如构成重大危险源应重点考虑在非正常状态下的事故后果及其影响。
2.2.2建设项目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详细了解建设项目周边人口分布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情况,准确掌握系统中存在的固有的危险、危害程度,透彻分析对周边区域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点分析极端条件下,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相邻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特别是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影响,必要时要模拟计算出事故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半径。
2.2.3建设项目对地方政治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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