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大、快、严”的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二、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2.维护保养制度;
3.日常检查制度;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会议制度;
6.档案管理制度;
7.定期报检制度;
8.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
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11.电梯专用钥匙管理制度。
三、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使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所有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设备使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附近具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训练。按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根据设备和生产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形成应急处置体系;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帐、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1.使用登记表;
2.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七、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一份。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务市场监管所(盖章)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盖章)负责人:
2016年月日
第二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全面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2、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维修,不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电梯由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保证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质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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