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下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第二篇:2014年教育部六条禁令2014年教育部六条禁令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第三篇: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第四篇:五条禁令、六条禁令、七条禁令中组部“五条禁令”
1、禁止跑风漏气,严禁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透漏、在非工作场合参与谈论换届工作的有关信息。
2、禁止替人说情,严禁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3、禁止打探消息,严禁非工作范围人员询问、打探与换届工作有关的信息,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4、禁止收受礼品,严禁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
5、禁止接受吃请,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山东省委组织部“六条禁令”
1、严禁为他人谋取职务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
2、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打探或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
3、严禁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组工干部形象的宴请等活动,收受礼品、礼金。
4、严禁在换届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5、严禁封官许愿、邀功讨好,拿组织原则送人情、做交易。1
6、严禁私自干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
泰安市委组织部“七条禁令”
1、严禁替人说情,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
2、严禁封官许愿、邀功讨好,拿组织原则送人情、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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