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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行动方案

汕龙府办〔2009〕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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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区打假办制订的《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

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区打假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辖区卷烟市场环境,根据省打假办等五部门印发《广东省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粤打假办[2009]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汕头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汕府办[2009]148号)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龙湖区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部门有关打假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刑法》、《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广东省打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打击制假售假与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集中打击的方针,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在龙湖区掀起一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高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有假必打,打假务尽。抓源头、截流通,加大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查处力度,堵截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区或流经我区分销至市外的渠道;深入查处为制售假烟提供原辅材料、仓储服务和非法制造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以打击假烟运输、假烟商标印刷活动为切入点,以有效打击、摧毁假烟网络为目标,在生产、仓储、分销、零售各个环节查处中,通过研究经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抓捕制假主犯、要犯,加大追刑力度,使制售假冒卷烟违法活动得到进一步整治,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打假办和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公安、工商、经贸和烟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整个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具体负责专项联合行动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订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协同作战,形成点面结合、声势浩大的打击假冒伪劣新高潮。

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储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对涉案车辆的拦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快速应变能力,配合此次专项联合行动。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行为,配合烟草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和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整顿。

经贸(交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及相关线索的移交。

烟草部门负责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涉烟案件查处的后勤保障及有关费用支持。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执法部门打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中知法犯法、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整个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时间从2009年11月中旬至2010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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