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
1.什么人可以加入工会。
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员会籍。
2.加入工会如何办理入会手续。
职工人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人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3.会员的组织关系怎样管理。
(1)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旷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2)会员如在本单位下岗后待岗,其会员组织关系不作变动。
(3)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并已重新就业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如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会员居住地工会组织,待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后,再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4)会员失业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会员保留会籍手续;其重新就业后,由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5)会员所在企业破产后,会员已经安置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尚未安置就业或其再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会员组织关系移交到其居住地工会组织管理。
(6)职工人数比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基层工会,其发展会员、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由联合基层工会负责。
(7)在单位内部养退的会员,其工会会员会籍暂不作变动和处理,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再按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8)会员在用人单位离退休后,其工会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对于要求退会的会员,工会组织应找本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经过工作仍坚持要求退会的,或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视为自动退会的会员,由该会员所在的基层工会讨论后,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其《工会会员证》。
4.刑满释放人员,恢复了政治权利的,是否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了政治权利的,可以按照章程的规定,申请加入工会。
5.外籍职工可否加入中国工会。
根据全总〔1979〕9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外籍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其加人工会。但不公开宣传动员,在外籍职工回国时,收回会员证,不转会员组织关系,可由所在地总工会发给参加过中国工会证明信。
6.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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