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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6年冬季机动车限行举措可以有效治理当地大气污染

1、兰州作为中国空气污染严重城市之一,其典型地理与气候特征造成了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近年来,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14年7月,兰州市在册机动车65.09万辆,是2003年底的4.28倍,年均增速约为16%,机动车尾气也已成为重要大气污染源;加之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时间处于饱和状态,机动车平均车速较低,加、减、怠速频繁,尾气污染进一步加剧。为此,兰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治堵防污措施。自2010年9月以来,兰州市区常年实行每个工作日两个尾号的限行政策(简称“尾号限行”);从2013年11月起,《兰州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规定当空气污染持续达到一定程度,兰州市区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的单双号限行措施(简称“单双限行”)。2013年冬季以来,兰州市已数次实行了单双限行,机动车限行的侧重点已由最初的“治堵”过渡到了“防污”

为了研究机动车限行政策对空气质量的效应,首先要对自然禀赋的影响进行“固定”,以便于独立测算政策效应。影响空气质量的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气象条件、地形特征和地理位置等。对于气象条件,研究表明湿度、温度和风力条件的改变对兰州市的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对于地形特征和地理位置,本文涉及单一城市的研究是固定的,然而由于典型的河谷盆地特征,兰州市大气污染物向河谷外的扩散稀释能力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因此,机动车限行政策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中还有必要引入季节效应。外加人类活动的影响,一般来讲,中国人存在明显的数字偏好。依据调研资料,数字偏好也反映在兰州市机动车尾号中,尾号为4和7的机动车所占比例明显少于尾号为8和9的机动车。尾号限行组合后数字偏好情况显著缓解,而单双号限行组合后单号和双号的比例为49.75∶50.25,基本保持平衡。Sun等人的结果也表明依据数字偏好的测算,并未得到显著的限行效应。为此,有理由认为人们的车牌数字偏好不会对限行的空气质量效应产生显著影响。其次是人类活动短周期规律明显。以日为周期,人们的用车行为与作息规律一致,早晚高峰特征显著,限行政策也据此在每日内设置限行时段。以周为周期,人们在工作日与周末的用车行为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微观数据基础上,可以引入时间效应虚拟变量,用以控制或验证机动车限行政策在不同时间的作用效果。

数据来源:兰州市公安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措施的通告

2、通过污染物浓度同比及环比得出11月so

2、no

2、pm10和pm2.5月均值浓度分别为35μg/m

3、82μg/m

3、264μg/m3和94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分别为2.9mg/m3和75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so

2、no

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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