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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为何不禁娼

历史爱好者一般都知道这么一个历史事实。国民政府时期,中国是不禁娼的。在1949年大陆建政之前,全国粗略估计,有将近一万家的妓院,其中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的虹口、广州的长堤,都是远近闻名的红灯区。

令人吃惊的是。清末乃至民国时期的中国人,似乎并不太以卖淫嫖娼为耻。例如当时的上海租界,就经常举办“花国选美”、妓女们浓妆艳抹,公然登台,争芳斗艳,冠军美其名曰“大总统”,登报宣扬,令人咂舌。

广州的长堤也是,妓院的礼宾迎客,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大声宣读:“某某公子大驾光临”,还要拉长音,生怕别人不知道“某某公子”来嫖娼。

而在北洋时期,北京的“八大胡同”,那更是“两院一堂”的夜生活集中地。所谓“两院一堂”指的是:参议院、众议院、京师大学堂。政治家、教授、文人墨客,一起来嫖娼——这是什么情况。

更离奇的是。清末乃至民国时期,不但是男子“不知羞耻”,连那卖淫的女子,也是“鲜廉寡耻”——当街拉客,公然做广告,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而且还给自己起些什么艺名,例如叫“赛金花”啊、“小凤仙”啊、“林黛玉”啊、“胡宝玉”啊……不一而足,某些名妓还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芳名。真是逆天了,屌炸了,造反了,岂有此理。

在民国时期呀,风尘界还有这么一个说法:“先为妓,后当妻”。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啊:你一女孩子,乖乖呆在家里面,是很难嫁出去的,你要想快一点嫁出去,就先到咱妓院里来卖身,为啥呢。因为嫖你的客人多了,总会有人喜欢你的,一旦有客人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的时候,他就会出钱把你赎出去、将你娶进家门当妻、当妾——这相当于是说:你要主动把自己的身体豁出去、交给全国人民“试用”,大家都试用过了,总有人喜欢你的,很快就会有人要你。

在整个清末乃至民国时期,中国男人娶妓女为妻、为妾的,那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这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来,是那么的匪夷所思——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了: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啊,你们还有王法吗。

那么,既然当年的中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国民政府不禁娼呢。为什么这么“丑恶”的社会现象,竟然得以在中华大地长期存在、丝毫没人来管呢。国民党的“有关部门”,它们都躲到哪里去了呢。

要把这件事说明白,就要从中国色情产业的历史说起。

有的人说。中国的色情产业,始于春秋时期的管仲设置“官妓”——错了,中国的色情产业其实是始于猿猴时期——淫业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一个行业,早在猿猴时期,公猴拿出一桃子,母猴就心领神会,摆出姿势配合,完事之后,桃子就是嫖资。

中华进入文明时代之后,这种原始的交易,始终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中国素有“脏唐臭汉”之说——“脏唐臭汉”是什么意思呢。它是说呀,这唐朝和汉朝,是中国人性观念最开放的时期,那时候的中国,色情业十分发达,因为那个时候“程朱理学”还尚未问世,“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还不存在,唐汉时期的中国人哪,只管吃喝玩乐、写诗玩女人,你比如说那著名诗人杜甫,他写过《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诗文是这样的: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

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

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

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

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我们的伟大诗人杜甫,竟然写过这样的艳诗。你说这逆天了不。

后来呢,出了程颐、朱熹,这两个人弄出了个“程朱理学”,又称“宋明理学”。此后,中国文化开始重视女性的“贞操”,但是,这些庙堂之学,也仅仅是表面上的功夫,“理学”也只能约束读书人,在不读书的草民圈子里,色情业仍然是横行乡里,而且其经营手法,有时是令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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