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物资管理的通知(修改稿)
第一篇:关于规范物资管理的通知(修改稿)湖北工业有限公司
办字[2017]5号
关于规范物资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明确各类物资的申购、存储、发放及管理,完善建立相关制度流程和细则,提高工作计划性,现就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各类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将公司各类物资归口管理如下:
1、制造部。生产零部件、生产辅料、低值易耗品、劳保及消防用品、报废物资、车辆维修备件。
2、办公室。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指工作服)、低值易耗品、招待/福利用品及其它物品。
3、工艺设备部。备品备件、固定资产(指生产设备)、生产工具。
4、质量部。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具体《归口管理物资汇总表》见附件)
二、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物资的申购、入库、分发、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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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仓库物资管理规范仓库物资管理规范
悬念挂账为止。
第八条。在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时,如需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共同验收,仓管员应告知仓库主任,并联系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如验收合格,应在《收料单》上签名。
第三部分物资的发放
第九条。发放物资必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第十条。各部门领用物资,领料人必须填制《计划领料单》,经领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领料人凭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库统计员核对后电脑填制《领料单》,经仓管员验明物资的规格、数最,送仓库主任签署,审批后发货。
第十一条。仓管员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仓库其他工作人员应予协助,并当面逐件点交清楚。如需仓库货车送货,司机应同时协助点交货物,将《领料单》第三联领用部门联随货同行,物资到达领用部门现场后,由现场收料人签收后带回交仓库主任核查。发料工作完成后,仓管员、领料人、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第一联仓库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记账,第三联领用部门随货同行回单联交仓阵主任核查。
第十二条: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应严格执行先办出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如遇生产抢修,经仓库主任同意,领料人可先写借条,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可先行发货,但必须在第二天前将手续补办完毕。
第四部分物资的储存保管
第十三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应根据物资的不同属性、特点和用途,进行
货位规格化管埋,并实行“四号定位”方法,即库房号、货架号、层次号和货位号。大仓库应进行区位划分编号,编号朝向应以进门方向,左单右双;从前向后进行编制,库存中所有物资部有自已唯一的编码,不能重复;编号要按物资的分类要求顺序进行分段编排。
第十四条。物资在堆放合理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仓管员必须明确每件物资的存放位置,能方便地进行管理与识别。
第十五条。仓管员对库存物资、代保管、侍验物资等负有经济责任,必须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仓管员应在每月月终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包括仓管员、仓库统计员、财务部人员。库存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任,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并按规定报告领导及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对各项库存物资,仓管员应在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将物料名称、规格、编码、请购人、入库日期记录在标识牌或货物上,并应逐项填写《物资收、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资应做相应记录,及时反映物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卡、账、物”三相符。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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