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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家鑫案看媒体审判

姓名:王鑫月

学号:1011040209

“言杀药家鑫”中的媒体角色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26岁女子张妙.因担心自己的车牌号被对方记下,药家鑫持水果刀朝对方连捅8刀,致其死亡。2011年4月22日,沸沸扬扬吵了整整半年的陕西药家鑫案在西安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药家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月20日的二审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喧嚣一时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自事件发生,各大报纸、网站纷纷刊载各种消息及言论,让本来一起普通肇事杀人案慢慢变得非同寻常了。离奇扭曲的行为、狂暴躁动的民意、错乱纷杂的信息、暴戾极端的表达、荒谬模糊的开脱„„一切角色的膨胀和萎缩都发挥到了极致。“网络审判”、“媒体审判”这类词汇一次次出现在各种评论中,“药家鑫,不是法律干掉你,就是你干掉法律”顶着如此的残酷地舆论压力,无疑已经对司法审判的进行构成了一定冲击。同时,来自民众及各界的质疑,也让媒体的公信力与权威性遭遇了巨大的挑战。似乎在法院宣判之前,民众已经给了药家鑫必死的判决,对生命最初的尊重与挽留,已经完全被愤怒所遮蔽,药案是互联网时代典型的群众审判。造成如此“以群众狂欢的方式杀死一个人”的现实,这不仅是媒体的失误,更加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如果不在这种嗜血的狂欢中清醒,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从新闻角度而言,新闻报道是完全的事实报道,不掺加记者个人任何的情感倾向和喜恶,真实是前提也是必须。一辆私家车和两个父母身份,药家鑫被贴上了“富二代”的标签,继“我爸是李刚”事件后,无疑,给了广大民众先入为主的观念,事实上,无论他背景是贫是富,之于案件,是完全没有任何干系的,也不存在笃定的影响力。中国贪污腐败之风一段时间内的不能改变的现实,使大多数人尤其是普通民众普遍存在的“仇富”、“仇官”心理,专横任性腐败的权力催生反抗的民意、逆反的民意,也使这种民意染上暴戾与非理性的病毒,给药家鑫的枷锁填上了一份沉重的镣铐。而后来《勿让药家鑫肇事杀人误入标签式批判惯性》等报道,以及网上对药家鑫家庭背景的争议以及媒体发布的关于其并非富家子弟的消息,在完全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群众眼里,造成的只能是反效果。和随后而至的“激情杀人”“职业习惯”等说法,一起在众人眼里构成了显得十分拙劣而低俗的开脱。《杀人乱扯“弹钢琴”,强奸要赖“俯卧撑”。》等文章充分表明人们对于药家鑫的坏印象已经进一步坐实,此类报道也闪烁出浓重的媒体倾向,难脱审判之嫌。加之,公众认定,司法腐败的泛滥会造成杀人凶手的逍遥法外,于是大家义愤填膺,齐声喊杀。此时,某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言论甚嚣尘上,无论如何强调司法独立不受媒体舆论左右,但司法也不可避免的需要在法律范围内回应民意,舆论对司法施压,司法难逃被非理性的民意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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