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局对“三定”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的自评
自评
市编办:
2010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批复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59号)。市文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目前,新“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展顺利。现将我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情况。新“三定”规定下发后,我们一是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工,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对调整充实后的相关科室职能,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关于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我们在“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科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减少了职能交叉,理顺了职责关系,提升了行政效能。各科室又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减少了扯皮,提高了效率。
三、是理顺职责关系情况。总体上看,按照“三定”规定要求,我局与其他部门之间没有发生职责交叉情况,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
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核定,市文体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新闻出版科、出版物监管科、群众文体科、文体产业科、竞技体育科、文体市场管理科。核定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机关工勤人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市文体局局现有在职占编人员26人。其中:党组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科长(含副科级)9人,科员3人,工勤人员4人。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按“三定”规定执行,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情况。
五、对进一步完善“三定”规定和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新的“三定”规定,市文体局在新的机构改革中机构数、人员没有增加,而工作职能增加了,分布到相应的科室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第二篇:..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国土资源局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
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你委《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委编发„2012‟18号)要求,我局对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法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自评分100分,等次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执行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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