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
1、主要河流水质
全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六条主要河流。其中鸭绿江水质较好,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其它河流城市河段水质污染较重,有22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占61.1%。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分别有38.9%、58.3%的断面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虽然由于持续干旱,缺少环境水,但水质没有恶化,部分河段有所好转,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辽河水系包括辽河、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四条主要河流。辽河铁岭、沈阳、盘锦三个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0.8倍、0.1倍和0.8倍。由于境外污水排入,对辽河铁岭段水质影响较大。与上年相比,铁岭段水质有所改善。
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的18个监测断面中,Ⅳ类和劣Ⅴ类水质分别占27.7%和66.7%。其中浑河抚顺段为Ⅳ类,沈阳段为劣Ⅴ类;太子河本溪段为Ⅴ类,辽阳段为Ⅳ类,鞍山段为劣Ⅴ类;大辽河盘锦段、营口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氨氮污染突出,最高断面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6.9倍。各断面中,沈阳七台子、于家房、本溪兴安和盘锦三岔河断面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浑河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降低。
大凌河水系大凌河是全省水质污染最重的河流。全河段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分别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3.6倍和7.4倍,其中锦州西八千断面污染最严重。与上年相比,锦州段水质有较明显改善,主要由于金城造纸厂废水治理取得成效。
鸭绿江水系鸭绿江在全省主要河流中水质最好,丹东段水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进一步好转。
2、主要大中型水库水质
在13座主要大中型水库中,汤河水库和铁甲水库符合国家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大伙房、石门、宫山咀、闹德海、清河、柴河、乌金塘7座水库为Ⅳ类水质;其它水库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较差。
影响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其次是总磷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乌金塘、宫山咀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值上升,其它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基本保持稳定。
3、近岸海域水质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5.4%,其中葫芦岛、丹东海域为100%,大连海域为97.7%,盘锦、营口、锦州海域受近岸淤泥型底质影响达标率很低。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盘锦、营口、锦州三个海域无机氮分别超国家Ⅳ类海域水质标准2.0倍、1.0倍和0.8倍。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上好于上年,无机氮和石油类污染有所减轻。
海水浴场2002年夏季,大连、锦州、葫芦岛、营口市首次开展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在监测的7个海水浴场中,5个浴场水质为优良级。
4、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18.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9.7亿吨。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59.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1.8万吨,占36.8%,生活排放37.5万吨,占63.2%。石油类排放1882吨,氨氮排放1.45万吨。与2001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0.8亿吨,工业化学需氧量减少5.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占总废水排放量比例首次超过50%。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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