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月度经营毛利报表上报时间的通知
为了提高财务信息的利用价值,及时、准确的为经营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经营销中心与财务中心协商,决定修改各分公司返利报表上报时间。
一、经营毛利报表:提前至每月4日16:00点完成(包括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每月5日9:00点前财务中心要收到报表,财务中心在5日17:00点将整体经营报表提供给相关的职能中心。节假日不顺延。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系统部门确保财务部每月2日能准确结转成本,财务部门当日导出销售、成本的原始数据,为返利组毛利报表的编制做好准备。
2、返利组、营销部各个品类科双方约定毛利报表编制沟通时间,不迟于每月4日17:00点。
3、如果4日17。00点前营销部对返利组提供报表相关数据没有作出答复,则视同业务已认同,返利组可以按其报表数据上报,上报后不得更改。应收未挂帐的,返利组可以先收,供应商应支付的返利但未进入本月毛利报表的金额,下月30日前应提交供应商确认单或协议,进入毛利报表。
4、经营毛利分析(含应收分析每月7日上报。)
5、请财务经理与营销部、信息部协调,解决返利组工作中的困难,完成此次“提速”。
二、应收返利报表:每月1日上报反映截至上月末的应收返利、截至本月28日的已收返利的《应收已收返利报表》。应收返利报表包括三块报表:(详见《返利管理细则》)
1、正常返利套帐的应收已收返利表
2、待确认的应收返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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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