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自治区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06]308号【发布日期】
2006-02-24【生效日期】
2006-02-2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自治区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改价格[2006]308号)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拉萨段)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藏发改价格[2006]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西藏自治区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按照原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项目及清理整顿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管[1997]2272号)规定执行。其中发送综合服务和到达综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综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管[1998]587号)规定的青海省对应项目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你委核定,并报我委备案。具体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及发送综合服务、到达综合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附件: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西藏自治区发送综合服务、到达综合服务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通知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通知
2010-02-17来源:华人物流网作者:
标签:办法铁路货物运输价格调整通知
摘要。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保证铁路正常运营和发展,决定自2009年12月13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保证铁路正常运营和发展,决定自2009年12月13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7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9.61分钱提高到10.31分钱。其中,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6.31分钱提高到7.01分钱,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每吨公里3.3分钱的标准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继续加强运输组织工作,优先保证重点物资和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努力增加市场供给。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后续连锁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铁路运输价格和收费秩序,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类别
运价号基价1基价2
整车
单位标准单位标准
1元/吨6.2元/吨公里0.036
2元/吨6.8元/吨公里0.0432
3元/吨8.5元/吨公里0.0484
4元/吨10.5元/吨公里0.0537
5元/吨11.4元/吨公里0.0612
6元/吨16.8元/吨公里0.0845
7元/轴公里0.2795
机械冷藏车元/吨12.5元/吨公里0.085
零担21元/10千克0.122元/10千克公里
0.0006
22元/10千克0.171元/10千克公里
0.00087
集装箱1吨箱元/箱10.7元/箱公里0.0414
20英尺箱元/箱249.2元/箱公里1.173
(未完,全文共6469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