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棚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居民存取车辆,维护存取秩序、保证存取安全,对进出车棚的车辆做出以下规定,请大家全力配合。
1、车棚使用为有偿服务,本小区居民存放车辆时实行按月收费或按年收费,车位占用费用见《第五社区管理中心关于车棚收费的公告》。
2、车辆进入车棚内存放时必须粘贴有物业发放的车号,各种型号的车辆按指定区域存放,禁止占用别的车位。
3、车辆必须具有车锁、脚架,存放车辆时务必将车子锁好,摆放时要求车尾成一线,车头方向一致,摆放整齐,否则不得存放,更不得乱停乱放。
4、车辆进入车棚时必须服从车棚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不得无理取闹。
5、车主有义务维护车棚整洁干净环境,车棚内不得堆放杂物及其它物品,禁止向车棚内乱扔垃圾和杂物。
6、车棚管理员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居民存取车辆时要协助车棚管理员维持好存取秩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存车区域进行其它活动。
7、车棚管理员要密切注意车棚内外的安全,确保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防患于未然。
8、车棚管理员要定期向单位反映有关管理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9、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0、本车棚仅对南苑小区居民服务。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五社区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二站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电动车停车棚充电管理规定xxxxx有限公司
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公司员工电动车的管理,给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充电安全,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保障职工安全的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保安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安全员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总务员负责公司内电动车登记。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内部员工上下班车辆或公司内住宿人员外出车辆充电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人事行政部,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二芯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充电人员不得更改线路和开关,若因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私接插座以及一座多充现象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四、电动车按规定充电时间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其它电动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除星期日外每天早上8时至中午14时共6小时,晚上17:30至23:30共6小时,每日总供电时间为12小时,由保安队按时进行停车棚供电控制;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员工在电动车充电前应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保安队、安全员应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充电,保安队将视天气情况,以安全为前提关闭充电处的总电源;具体停充电日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大雨天气若未关闭电源,员工进行充电时,应仔细观察充电处有无漏水漏电现象,以防短路引起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若应此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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