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定为“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在校团委及电子与信息工程系领导下,由热衷于心理学学习和健康心理宣传教育的大学生组成的理论性学生社团组织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大学生心理自我保健能力,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为专题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发挥同学的互助与自助,为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教育氛围作出贡献
第五条:本会的设立目的: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在社会中,同学们承受的压力出越来越大,心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让同学们在竞争的同时拥有一颗健康的心。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入会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有志于实现本协会的宗旨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愿意在本协会的帮助下提高身身的心理素质的本校生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严于律己,凡承认本章程,有志于实现本协会的宗旨,愿意在本协会的帮助下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的本校生均可申请入会,经协会理事会审批后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l、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各种资料
4、对本会的工作实行监督、提出建议的权利
5、退会自由,须先提交退会申请,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退会
6、推荐其他同学入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l、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本会的工作
3、努力完成本会要求的工作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平时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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