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的转型时期,政府权力的行使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其国际的舞台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体现政府部门在现代进程与过会改革进步的行政能力。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地处理汶川、玉树的的震后救灾等大问题,都体现出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在保障社会良好运行的有效性。但是政府的行政行为给我们带来巨大益处的同时,行政权力也有逐渐扩大膨胀的趋势,政府的运行存在失范的现象,行政的自用裁量权滥用,等等。为此,对行政活动的有效监督变得十分必要。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提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①同理,政府的行政权力只有在其现实的运行过程务必得到有力的监督与控制,才可以防止被滥用和公共行政权的异化的可怕状况。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监督机制构建就可以有效地保障对我国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的规范,纠正行政过程中的违法、失职、不作为,保证政府的依法行政,预防和遏制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从而实现行政的职能与目标。
一、绪论
行政监督可以视为对政府行政行为有效约束规范的职能之一,因此,①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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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必须要对行政监督的涵义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行政监督体系的概念与简要阐释行政监督的必要性问题。
(一)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各类行政监督主体依法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共行政活动是否合法是否合理进行的监察、督促行为。它是行政目标实现的最切实保障和重要推力。
(二)行政监督体系的概念
行政监督体系,是由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政活动的合法、合理性具有着监督作用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自我监督体系等各类监督主体构成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其宗旨在于履行保证行政监督活动有效、协调运行的整体功能。依据概念判断,行政监督体系具有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监督对象特定性、监督方式的多样化的三大特征。
(三)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行政权力本身就存在自我异化的倾向,表现在现实的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权常常出现被滥用、错用、误用的情况。政府部门决策的不科学或失误,会产生不能有效地调节、规制或引导社会目标群体的法规或政策;具体行政执行活动中对国家政策、法规不忠实履行,会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不作为,行政违法、行政的不负责等恶果。为此,为保障政府决策与职责行使过程的依法有效进行,必须要重视对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同时,政府也是一种“经济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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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在自身的部门利益和私人利益,与政府部门代表公共利益去行使其权力的根本宗旨相违背,这表明行政监督是政府部门克服自身缺陷的内在要求。因而,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可以快速地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关注社会效益、圆满地达成行政目标、努力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具体来说,行政监督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
1.有利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权威;
2.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和打造清廉政府,改善政府的形象;
3.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有助于预防和惩治政府的腐败;
4.有利于深化我国的现在体制改革,确保和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建设。
二、我国目前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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