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民办培训学校安全公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教育环境,打造平安校园,我学校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建设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全公约》
如下:
一、学生一定要准时上学、按时回家,行路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上学、放学行路安全一律由家长负责。
二、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一律由家长接送。骑自
行车的同学应在规定的地方放车,并上锁,自行车一律由自己管理。
三、家长送新学生报到,要对所有可以接送学生的亲属进行登记备案。家
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并在学校办公室与值班教师进行当面交
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须家长亲自电话告知学校校长,否
则产生问题由家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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