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
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法律法规须知
第一节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一、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经验而制定的。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4、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5、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l、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3、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四)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
2、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4、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五)债权
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4、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3)当事人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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