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错误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举例分析
公文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处理公务的文书,特别是在党政机关单位,公文的往来十分频繁,几乎每人每天都要与公文打交道,所以熟练使用公文显得相当重要。但由于公文写作主要是在中高职学习阶段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大学阶段学习的主要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绝大部分大学生很少再接触使用公文,从而导致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人员公文知识的匮乏,公文使用常常难免出现差错。本文对公文使用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进行列举与简要的分析,并提出正确的修改意见,旨在减少公文使用的错误,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现行各类党政机关的公文种类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一、错将日常应用文当做公文
(一)直接将“工作总结”当做公文
×××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水产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送贵办。请审核。
……
常用的公文种类中没有“工作总结”这种文种,“工作总结”只是日常应用文并非公文,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常常要依托公文文种“函”来完成。正确写法应将标题改为:“×××关于报送中秋国庆节期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的函。”函是公文的一种,“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直接将“说明”当做公文文种
×××内陆1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委托设计费付款说明×××水运规划设计院:
×××与你院签订的《内陆1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委托设计协
-1见随文报送贵委,请审示。
……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或主管部门针对当前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办法,并直接发至下级机关或转发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的一种具有指示作用的公文。而此文的审核意见只是单纯的认可或同意,不属于行政公文中“意见”这一文种,这种意见的报出常常只能依托公文文种“函”来完成。正确的标题应修改为:×××关于报送广西2013年奶业龙头企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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