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话语权建构时代的电视选秀
论电视选秀节目的利弊
概述:
选秀作为名词的意思是选拔出在某方面表现优秀的人的一种活动,作为动词来讲,指的是选拔出在某方面表现优秀的人的行为。电视选秀中的选秀指的是动词行为。电视选秀节目是近年来活跃在电视屏幕上的一种新的节目形式。电视作为一个媒介,一个平台,为选秀提供了场所。
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出现电视选秀这样的节目。而2004年的第二届“超级女声”比赛更是把电视选秀推到了一个高潮。从而也衍生出许多的社会现象与问题。
一、电视选秀节目的利:
1、从观众角度。电视选秀节目的出现为观众提供了一档新的具有观赏性、娱乐性的节目。观众被这样以电视传播为主导,综合运用各种传播媒介与手段共同组成的电视节目所吸引的原因在于其创新性与互动性。以往的电视节目里出现的明星大多都是由星探发掘,经过包装而推到电视荧幕上,观众只能被动接受。而电视选秀则不同,电视选秀节目虽然请了评委,但仍将一部分投票的权利交给观众,调动了观众的主动性。传统的电视节目没有给观众表达机会,观众的参与度较低得不到满足,但电视选秀则大大提高了观众的参与度,更具有贴近性,让观众产生浓厚的兴趣投入到节目中来。电视选秀大多采用短信投票的方式,老百姓可以自己选出明星。电视选秀是市场化的表现,同时也是带给大众快乐的舞台,因为其具有“草根式”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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