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志明 龙昶 安燕--校局融合 培养高素质基层法律职业人才
校局融合培养高素质基层法律职业人才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贺志明龙昶
安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1[摘要]在就业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今天,高职院校必须摒弃传统的“人才评价的学校标准”,而代之以“人才评价的社会标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也应该培养满足市场和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行业办学性质的司法警官院校,其特色创新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之一是学校能否与司法行政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育人机制。抓住这个关键,不仅容易解决内涵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可以像“分水岭”一样甄别出办学特色。
[关键词]高职院校;根植行业;融合发展;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
在就业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今天,高职院校必须摒弃传统的“人才评价的学校标准”,而代之以“人才评价的社会标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也应该培养满足市场和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行业办学性质的司法警官院校,其特色创新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之一是学校能否与司法行政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育人机制。抓住这个关键,不仅容易解决内涵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可以像“分水岭”一样甄别出办学特色。
一、高职院校建立“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一)“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的基本框架
要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关键在于内在机制的转换。转换机制的基础是调整校企合作系统结构,“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就是在深入研究并有效调整校企合作系统内在要素结构的基础上,发掘新的作用机理与功能,进而实现内在机制的转换,从根本上解决校企合作的有效推进问题。其核心就是通过调整动力系统、组织结构、管理过程、培养体系和资源平台五大要素,构建“互惠双赢”的利益机制、“交叉任职”的组织机制、“共同治理”的运营机制、“校企合一”的培养机制、尊重各方利益,实现【基金项目】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1【作者简介】
贺志明(1963-),男,湖南宁乡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教授,从事高职德育研究.
1校企共建共享;“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五个机制,推进校企间融合,实现高职院校教学和企业运营的一体化,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的实施
近年来大学在“融合式”校企合作机制的框架下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面向企业需求,主动融合;主动沟通,实现校企高层互动;丰富合作内涵,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健全合作保障,为合作保驾护航。建立校企合作需要的教学管理、质量评价和激励等制度,设立适应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深化校局(狱)合作机制改革,培养高素质基层法律职业人才
法律职业教育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才,解决司法行政系统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司法行政系统改革与发展服务的高等职业教育。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司法警官院校应以深化综合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真正实现学院的成功转型。根据我们的思考和实践认为,作为行业办学性质的司法警官院校,其特色创新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之一是学校能否与司法行政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育人机制。抓住这个关键,不仅容易解决内涵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可以像“分水岭”一样甄别出办学特色。
(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深化校局(狱)合作机制的改革实践1.搭建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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